近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规定修建办公楼;目无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情况,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放贷获利,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利用职权为亲属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把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其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明简历
1996.07-1998.02 共青团贵州省印江县委副书记
1998.02-1999.04 共青团贵州省印江县委书记
1999.04-2001.11 贵州省印江县杉树乡党委书记(1997.09--2000.06在贵州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1.11-2003.02 贵州省印江县交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3.02-2004.12 贵州省印江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4.12-2005.06 贵州省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5.06-2006.10 贵州省印江县副县长(其间:2005.09-2005.11在贵州省委党校县长任职培训班学习)
2006.10-2008.10 贵州省印江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8.10-2009.05 贵州省铜仁地区接待办公室党组书记
2009.05-2010.05 贵州省铜仁地区接待办公室党组书记,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05-2010.12 贵州省铜仁地区接待办公室党组书记,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党务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0.12-2012.03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03-2012.12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12-2013.08 贵州省铜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08-2014.03 贵州省铜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4.03-2014.06 贵州省铜仁市政府党组成员,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4.06-2015.04 贵州省铜仁市副市长,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5.04-2018.01 贵州省铜仁市副市长
2018.01-2021.04 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
2021.04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曾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