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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淇县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解 护航企业助发展
淇县人民法院
2024-09-10 2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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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近日,淇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善意文明执行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执行到位所欠款项,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河南某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淇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判决被告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支付原告河南某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欠款114余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戚某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指定期限内未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情况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原告向淇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其法定义务。随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冻结被执行人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以及戚某银行存款60万元、查封一处位于商水县2000余平米的工业厂房以及该公司名下一辆车。

冻结公司账户必将影响到企业发展,为早日解决双方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淇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往商水县,深入被执行人企业了解实际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经了解,该企业是受外部环境影响,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无力一次性付清欠款,但整体经营项目比较好,经济效益比较高,仍有发展潜力和还款能力。如果直接强制执行,容易直接将其逼入绝境,对企业长期发展及职工保障产生严重影响。

该案件既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还关乎民生问题,必须妥善处理。执行团队一方面联系被执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戚某,向其释明法理,讲明冻结账户、查封厂房等措施给企业带来的后果,做其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对接,让被执行人分期偿还借款本息,“用时间换空间”,既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也保证欠款有效偿还。在执行干警的积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河南某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的查封冻结。

法官说法

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让深处困境的企业重返赛道。近年来,淇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执行的主动性,将善意文明执法贯穿执行全过程,在坚持依法规范执行、全力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审慎采取执行措施,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实现了执行效益的最大化,让涉案各方对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供稿:牛红果

编辑:和广智  |  初审:张焯然

复核:申相勋  |  终审:董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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