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两癌”?
“两癌”即宫颈癌和乳腺癌,是女性患病率较高的两种恶性肿瘤。
02 怎样才能申请“两癌”救助?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将相关资料提交所在地妇联,并逐级上报审核。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全国妇联和我省持续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帮助“两癌”患病妇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压力。
申报对象
1.病种病情
申报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含ⅡB期、ⅢA期、ⅢB期、ⅣA期、ⅣB期)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2.低收入类型
申报对象为由民政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低收入人口。
3.户籍要求
申报对象为河南省户籍人员。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自愿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村级妇联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审核后上报至县级妇联。
3.县级妇联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加盖县级妇联、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公章,上报市级妇联,并将申报人员信息准确录入“河南省妇联‘两癌’救助申报数据库”。
4.市级妇联汇总、审核县级妇联上报的申报材料及本地的“河南省妇联‘两癌’救助申报数据库”信息,并将本地区申报人员信息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省妇联。
申报材料
1.“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后归还,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查看后归还,收首页和患者本人页复印件)。
3.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有医院盖章),附病理图文报告或其它标注病情的诊断材料。
4.低收入证明(为我省民政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低收入人口,需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查看后归还)。
温馨提示
1.享受过此救助政策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2.以往年度已申报但未救助过的人员,须重新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3.低收入标准和认定以当地民政等部门数据库系统为准,病种病情、治疗费用报销情况以当地卫健、医保部门为准,均需在相关系统中可查询确认。
4.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需要向户籍所在乡、村级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收集材料部门须做好患病妇女信息保密工作。
咨询电话
新安县妇联:0379-67281680
伊川县妇联:0379-68366089
宜阳县妇联:0379-68882130
汝阳县妇联:0379-68211184
洛宁县妇联:0379-66231270
栾川县妇联:0379-66822254
嵩 县妇联:0379-66312410
涧西区妇联:0379-64823125
西工区妇联:0379-63892645
老城区妇联:0379-65250138
瀍河区妇联:0379-63994845
洛龙区妇联:0379-63227137
偃师区妇联:0379-67711441
孟津区妇联:0379-67912196
伊滨区妇联:0379-61275016
(来源:掌上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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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香丽
二审:罗代彬
审发:任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