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5日,浙江省温州市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旨在进一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坚持以租为先,进一步优化无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
首先是,进一步提高无房提取月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在以县(市)级行政区域划定的缴存地范围内(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作为一个缴存地区域范围)无自有住房的,申请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由1600元提高至1800元。新市民、青年人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调15万元。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