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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涉嫌诈骗?真相来啦
秦晋李哥
2024-11-25 20:15:08
11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针对近日网络上热议的王宝强涉嫌诈骗一案进行了详细说明。通报指出,11月20日,该局接到钱某龙的报案,称其受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前往公安机关控告演员及导演王宝强及其公司未按承诺支付报酬,涉嫌诈骗行为。

据报案人钱某龙所述,其代表的公司曾与王宝强及其公司有过合作关系,特别是在拍摄电影《八角笼中》期间,给予了王宝强及其团队全方位的支持。报案人表示,公司为这部电影的拍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总金额达到数百万元。基于双方的合作,公司曾被承诺将获得电影票房5%的分成。然而,当《八角笼中》在院线上映并取得22亿元的票房佳绩后,王宝强及其公司却迟迟未履行承诺,未向报案人所在公司支付任何票房分成,导致该公司目前经营陷入困境。
面对这一指控,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经过对报案人的详细询问,并对其提供的证据逐一进行审查后,警方认为,报案所反映的问题实质上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并不涉及刑事犯罪行为,因此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已明确告知报案人,应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在此之前,知名狗仔博主@推理君江小宴曾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爆料,称某格斗俱乐部的负责人已向警方报案,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发酵,特别是当#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的话题在11月21日冲上热搜后,更是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面对这一舆论风波,王宝强工作室迅速作出回应。通过其官方微博,王宝强工作室发表声明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这一回应表明,王宝强方面对指控持否认态度,并强调双方的合作协议是明确且合法的,将等待法律程序来澄清事实。
此次事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明星与合作伙伴之间经济纠纷的关注,也再次提醒了人们在商业合作中签订详细、明确的合同的重要性。同时,警方及时介入并澄清事实,也体现了公安机关在处理类似纠纷时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随着警方的通报和双方的声明,这一事件暂时告一段落。然而,对于报案人所在公司来说,如何通过民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是接下来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而对于广大网友来说,这一事件也提醒大家在关注热点事件时,应保持理性,避免盲目跟风或传播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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