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未启,保全先行。财产保全作为法律赋予债权人的“先手棋”,能在被告察觉前锁定财产,为后续胜诉判决的有效执行铺平道路。用好这一招,可能让案件“未判先赢”!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的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请求保全的数额或争议标的,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公民、员工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
3.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4.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主要包括现金担保、保全保险、金融机构保函等。
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另提交起诉书及证据材料1套。
网上保全操作流程
1.搜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或网页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进行账号注册并登陆(有账号的直接登陆)。
2.身份认证后,在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首页”里点击“在线保全”(或网页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里点击“在线立案”中的“在线保全”)→“保全申请”→“申请保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网上保全须知》”→“选择法院”→“保全类型:财产保全”→“保全类别: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保全金额:输入要保全的数额”→“担保情况:有担保”→“提交人身份: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申请人、律师、其他代理人”。(标红色“*”的必须要填)
3.填写材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担保信息,上传材料:保全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担保材料、证据材料。(标红色“*”的必须拍照上传材料)
4.最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作者:郭嘉莉/文、图
总监: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统筹:芦家豪
编辑:李怡静 郭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