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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出击,“永”往“执”前|温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温县人民法院
2024-10-17 18:00:51

为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0月17日凌晨6时,在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下,温县法院开展“豫剑执行—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志强带队,县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牛国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卫平全程监督、见证。

本次行动

聚焦涉民生

小标的执行案件

共出动干警30名

拘传10人 拘留3人

执结案件9件

其中执行和解4件

执行完毕5件

01

儿子负债外出  父亲代为履行

“这钱我替他还,给我几天时间,十月底前一定还完。”这是发生在今天早上集中执行行动中的一幕,一位父亲主动向法官提出,愿意替儿子还清欠款。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曾系同事关系。2022年,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1万元。到期后,李某却一直未履行,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查询,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今天凌晨,执行法官来到李某家中,并未发现其身影,只有其父亲在家,经释明来意,李某父亲得知案件情况后说到:“我确实刚知道他这个情况,但他现在真的不在家,去外省打工了,我可以配合你们联系他。”几声电话响之后,对方并未接通。

随后便出现了开头的情景。

02

拖欠赡养费  扣押车辆没商量

年逾八旬的老人因儿子郭某不履行赡养义务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赡养费。经法院审理,判决郭某支付老人赡养费。判决生效后,郭某依旧不愿主动履行,老人甚是心寒,遂向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有车辆,执行法官考虑到赡养纠纷涉到亲情关系的特殊性,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到达现场后,郭某未在家中,其名下车辆刚好在家中停放,在执行法官法理与情理并重的劝解下,郭某家属仍然态度强硬,拒绝配合执行。随后,执行干警对车辆进行了查验确认,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予以扣押。

03

为爱执行  让抚养不“欠费”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离婚,法院依法判决婚生女儿由黄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判决生效后,刘某未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多次催要未果,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拖欠的4850元抚养费。

在今早的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赶到刘某家中,一方面从呵护未成年人子女成长的角度对刘某进行耐心劝说,使其充分了解到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明确告知其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向其告知拒不履行面临的法律后果。

最终,刘某当场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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