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濮阳两级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濮阳中院
2025-06-09 09:00:5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濮阳两级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的宣传系列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将法治力量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的绿色发展新风尚。

法治护绿,美丽家园靠大家

“绿色的大树,波光粼粼的湖水最漂亮,我一定和朋友同学们做到爱护环境,节约资源,长大建设咱们美丽濮阳!” 一名现场的小学生说道。





6月3日下午,濮阳中院干警深入西湖广场,开展以“司法护航生态绿,共建美丽中国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悬挂环保宣传标语、设立“法治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宣传世界环境日的由来、重要意义。现场解答群众关于噪声污染、节约用电、垃圾分类等问题的咨询,提出日常生活中保护环境的建议,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范县法院联合范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法治护航黄河生态保护座谈会,就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黄河生态保护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提出意见建议。会后,范县法院、范县公安局干警前往范县毛楼黄河流域生态旅游区,联合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群众传递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爱护生态环境。




6月5日,台前县法院开展了“以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知识,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绿色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以实际行动彰显法院担当。

珍爱古树名木,守护绿色活化石




古树名木是城市文脉和乡愁记忆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6月4日,清丰县法院在清丰县阳邵镇霍町村对一株千年花红树发出清丰县首份古树《司法保护令》,与清丰县自然资源局、阳邵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参与揭牌式。随后,干警走上街头讲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切实提升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古树名木的保护中来,形成保护合力,让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在我们的共同守护下,得以长久留存,福泽后世。




6月5日上午,华龙区法院干警联合华龙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前往东北庄村,对一棵六百年“古槐”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法院干警在古槐树下,向当地村民宣读司法保护令的内容,解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主要条款,介绍保护古树名木的重大意义,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净美湿地文化遗产,擦亮生态文化名片




6月5日上午,濮阳县法院干警走进河南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同心共建美丽濮阳”为主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彩页100余份,现场解答20余位群众疑问,活动将法治宣传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以湿地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




大运河南乐段作为隋唐大运河永济渠的一部分,是祖先馈赠的“流动的文化遗产”,2021年被列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6月5日下午,南乐县法院干警来到大运河南乐段,开启了一场守护“千年运河”的普法行动。“运河遗产人人守护,生态红利家家共享” 的红色条幅迎风舒展。干警们设立法律咨询点,向过往的骑行爱好者、散步居民、街边商贩发放《守护“千年运河”倡议书》和《大运河(卫河南乐段)相关法律法规一览》宣传页。干警们沿着河岸开展“地毯式” 清洁,用自身行动保护河岸线环境,在群众心中播下“垃圾不落地,运河更美丽”的种子。

生态环境关乎万家福祉,美丽中国你我皆是先行者!濮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以此次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为契机,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凝聚全民参与生态治理的合力,携手绘就美丽濮阳的生态新图景。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