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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见证,助力集中执行 | 驿城区法院集中执行再发力
驿城区法院
2024-08-24 19:07:49

执行一线

-FA ZHI XUAN CHUAN JIAO YU-

检察机关见证

助力集中执行

驿城区法院集中执行再发力

维护公平正义,法院与检察院有着共同的目标与使命。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彰显执行强制力和司法透明度。8月24日,驿城区法院主动邀请驿城区检察院“零距离”见证执行工作,对集中执行活动的规范化进行现场监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等参加。

上午8时,7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完毕。党组书记、院长梁俊明作动员讲话,随后全体干警分乘22辆警车,按照事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路线出发。

在检察机关的见证监督下,本次执行活动查找被执行人住所地40处,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大头像及公告46起,现场调查59处,拘传被执行人4名,拘留被执行人2名,执行完毕12件,执行到位金额156.33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在路上

· 执行现场一· 

申请执行人朱某某与被执行人卓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被执行人卓某某应向申请人还款37140元,调解书生效后,卓某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卓某某联系,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卓某某拒接电话,躲避执行,态度恶劣。

在今日的执行活动中,梁俊明院长亲自带队指挥,在张伟检察长的见证监督下,与承办法官共同前往被执行人卓某某家中,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承办法官对其进行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拒绝履行生效法律判决可能面临的后果,迫于法律的强大震慑力和法院执行行动的高压态势,被执行人当场筹集全部案款,双方结清该款项,至此,该案件在执行立案后第三天即执行完毕。

· 执行现场二· 

申请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田某某应还款4300元,判决生效后,田某某既不还款也不履行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的义务。承办法官经过前期摸排,在今日执行活动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承办法官秉持着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以唠家常的方式与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建立沟通桥梁,为当事人及其家属阐明利害关系,而后被执行人积极转变思想态度,与申请人马某某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决定当场履行3850元,申请人放弃其余款项,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沉疴需用猛药,执行席卷风暴。此次执行活动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深入执行一线见证,促进了执行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顺利高效。下一步,驿城区法院将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推动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力,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  稿:执行局 杨雅涵

编  辑:张韦韦

摄  影: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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