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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1+1>2,审执协同结一案解四纷
睢阳法院
2024-10-25 18:54:28

“我同意将起诉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和变更抚养权纠纷两个案件撤回,同时也不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我也同意撤回对石某抚养费一案的执行申请,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咱今天既然都说好了,就要说到做到!”

“好!”

“可以!”

10月24日,晚21时许,夜色渐深。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由一场家事纠纷引发的四起关联案件,在“审执协同”中被成功化解。

据悉,石某与李某原本是一对夫妻,但因家庭琐事、性格等原因经常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二人协议离婚后因三个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发生纠纷,睢阳区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石某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后由于石某怠于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成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石某颇为恼火,为“以牙还牙”,不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同时委托律师以民间借贷纠纷和变更抚养权纠纷为案由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3万元借款,并争取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再度对簿公堂,矛盾愈演愈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丰法官得知双方还有一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于是与执行法官陈琦和执行异议之诉承办法官王艳梅联系、沟通,核实有关执行情况。接着三人就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一致认为四起案件存在协同化解的可能。事不宜迟,随即便联系石某、李某到院协商。等两人到齐,已是下午18时30分许。

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新仇宿怨”交织,互不相让。“前期也有过多次沟通,其实双方矛盾并不大,都是一些生活琐事引起的。今天咱们面对面把积在心里的疙瘩、误会都解开,和和气气地协商解决,好不好?”眼看双方当事人情绪越发激动起来,王艳梅法官及时介入,居间安抚。

判决不是终点,只有把矛盾化解了,才能真正帮助他们。在石某、李某你一言我一语的争吵中,案情全貌逐渐清晰。

穿透面上的争吵,找到矛盾根源后,三位法官趁热打铁、因势利导,在认真倾听双方诉求的基础上,从孩子的教育成长、强执的不利后果等方面,通过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缓和双方关系,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既解“法结”,更化“心结”。

双管齐下,成效显现。经法官们深入细致、设身处地反复做工作,最终争吵不休的二人放下各自芥蒂,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的借款,石某同意从抚养费中予以扣除。石某继续按约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享有探视的权利。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则是遵从孩子的意愿决定。

审执四起案件一次调解同时化解,既节约司法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又实质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是睢阳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践行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收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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