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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人,平凡事 | “物业费的问题解决了!”
郑州中院
2024-10-25 20:25:58

凡人微光,星火成炬。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平凡的存在。但正是这些平凡的人,他们身上的一桩桩小事,却如点点繁星,闪耀着温暖而独特的光芒。郑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身边人,平凡事”专栏,旨在记录法院中那些平凡而又真实的故事,这些故事,或平凡质朴、或动人心弦,从他们的身上我们不仅了解法院工作的日常,也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人性的光辉。今天讲述的故事是“物业费的问题解决了!”

“王法官,多亏法院组织大家坐在一起开了那个协调会,不仅被告把物业费交了,现在整个小区业主都认可我们的工作,截止到今天中午,都把物业费交齐了,我们现在相处很融洽。”

“业主交物业费是认可你们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后续的服务必须得跟上,得让业主看到你们的努力,双方相互配合好,工作才好开展。”

临近下班,郑州高新区法院梧桐法庭的王青接到了郑州某物业公司的电话,称他们服务的小区业主把物业费都主动交齐了,感谢法官做的工作。

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郑州某物业公司起诉其服务的小区内一名业主李某长期不交物业费,原被告双方剑拔弩张,谁也不肯让步。

“这个小区设置的有居民议事小组,于2019年10月份跟我们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我们物业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物业费,这中间扪心自问,我们已经尽到了应尽的职责,尽心尽力地做服务了,所以被告李某理应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

“法官,物业公司认为自己尽到责任了,但大家可以去看看我们小区,我买的房子并没有达到交付条件,这导致我们小区变成了‘问题楼盘’,你这让我去哪儿说理?再说了物业服务我认为也不到位,让我交物业费我不服!”被告李某气愤地辩解。

结合双方当事人的争论,通过认真梳理整个小区的缴费账目,王青发现了一个更大更复杂的问题。

“案件表面上看似很简单,是被告李某与物业公司双方之间的纠纷,或调或判,对我们来说都比较省时省力,但通过我们深入调查取证,自2019年12月开始,该小区整体业主缴费户数比例逐年下降,这意味着,矛盾可能不仅存在于物业公司与李某,实际上是与整个小区业主的矛盾。”

带着这个疑问,王青带领团队多次对小区环境、基础设施进行仔细考察,并针对李某所说的物业服务问题对小区业主进行走访,最终发现,整个小区业主对小区目前的状况确实存在不满,对交物业费比较排斥。

鉴于此,王青认为必须“防患于未然”,将矛盾解决在源头, 避免纠纷隐患。

在做完详细的调查并充分掌握情况后,王青团队和小区所在社区一起组织物业公司、包括被告在内的部分业主代表针对双方的物业纠纷召开了现场协调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组织调解。

经过各方协商,最终得出一致意见。

“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不应该是对立的双方,一方面业主要明白小区从开始的问题楼盘到现在的满足居住生活要求,离不开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应付出和服务,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肯定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应当积极听取业主意见、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只有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彼此理解,双方的良性互动才能推动小区更好的发展,业主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才能提升。”王青法官在现场协调会结束之际对双方当事人说道。

除了被告,这项减免措施延伸到了整个小区,全体业主均在规定时间内将物业费补齐了。

至此,案件得到完美解决,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的心结被彻底打开,真正实现了解决一案,带动化解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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