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洛阳再度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这是洛阳第5次获此殊荣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洛阳再度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自2011年首次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洛阳第5次获此殊荣。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城市综合类评比的最高荣誉,涵盖城市治理、生态建设、民生服务、文明风尚等全方位评价体系。
此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洛阳的“文明含量”更加丰厚——
洛阳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洛宁县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新安县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荣誉称号;
新安县铁门镇、宜阳县香鹿山镇、偃师区翟镇镇圪当头村等15个村镇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孟津区会盟镇、栾川县赤土店镇、偃师区岳滩镇岳滩村等13个村镇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洛阳师范学院、洛阳市第十一高级中学、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洛阳市实验初级中学、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洛阳市实验中学、洛阳市实验小学、洛阳市老城区第一小学、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娄建党家庭、王丛苗家庭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赵玉峰家庭、付会斌家庭、臧莲凤家庭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近年来,洛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创新打造“社区邻里日”等文明实践品牌项目,持续推进邻里中心、养老中心、健身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和市集等社区“4+1”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洛阳建设贡献了文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