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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9月1日开始施行
新乡日报
2024-09-04 08:47:34

9月1日,《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自此,中原农谷建设有了法治力量护航。

据了解,为中原农谷发展专门立法,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今年5月30日,《条例》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原农谷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施行,不仅是用法治手段巩固了中原农谷各项工作成果,有利于推动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堵点和难点,还能为中原农谷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目前,中原农谷集聚了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8家,建成服务平台4家,收集保藏各类种质资源8.2万份,种业企业达82家,通过“中心+基地”合作路径,将济源蔬菜、郏县红牛、南阳黄牛等省内优势资源纳入中原农谷种业创新体系。中原农谷自启动建设以来,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以打好种业翻身仗为使命担当,坚持聚焦种业、聚集资源、聚力创新、聚合带动,围绕粮食、油料、畜禽、果蔬、食用菌、水产、花木等七大领域,全力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超常规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目前已成为我省“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的重要一极。(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楠 通讯员 张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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