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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档案日】以档传法惠民生|内乡法院县衙广场“典”亮档案法治之光
内乡县人民法院
2025-06-07 01: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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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档案文化,普及档案知识,增强公众档案意识,6月6日上午,在第18个国际档案日来临之际,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县衙广场,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通过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档案相关知识。悬挂的横幅醒目地展示着宣传标语,吸引市民驻足;摆放整齐的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重要条款、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法院诉讼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等内容。干警们还热情地向群众发放精心准备的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

“我之前有个案子,现在想查看相关档案,自己可以申请查阅吗?”一名路过的群众凑上前来询问。“当然可以,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填写查阅申请表,符合条件就能查阅了!不过,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查阅会有相应限制哦。”针对群众关心的法院诉讼档案借阅、使用等问题,干警们进行了重点讲解。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介绍了诉讼档案查阅的流程、所需手续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让群众对如何合法、便捷地利用诉讼档案有了清晰的认识。此次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为20余人次提供了现场咨询服务。

档案工作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份档案都承载着司法公正的记忆,见证着法治社会的发展历程。通过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不仅让更多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档案工作,增强了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也推动内乡法院档案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持,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1948年6月9日至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

会上通过了ICA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

2007年11月,为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于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2013年开始,将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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