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效解决了劳动者的烦“薪”事,也用实际行动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李某在王某承包的某工程项目从事装修工作,装修结束后,王某向李某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2万元未支付,并出具了欠条,承诺于2023年9月10日前付清。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均被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李某将其诉至法院,王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李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戚秀丽及时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并联系双方当事人前来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对拖欠申请执行人李某2万元劳务费表示歉意,称因不久前自己承包的另一个工程项目,老板跑路了,钱没有拿到,导致自己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故意欠钱不还;申请执行人李某则表示,自己家中上有老,下有小,都是靠自己一个人来养活,已经拖欠1年了,不能再拖了。承办法官戚法官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和困难后提出,被执行人先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一部分欠款,剩余部分,被执行人按月分期付清,这样以来,不仅可以保障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正常生活开支,也给被执行人王某一个“缓冲期”。在承办法官积极引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王某当场支付7000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至此,该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的理念,努力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刘文靖|摄影:刘文靖
编辑:罗文杰
初审:罗文杰|复核:刘婷瑜|终审:戚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