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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濮阳一地启用17处电子监控设备
平安濮阳
2024-09-06 10:12:45

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政通大道与行理路交叉口等17处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4年9月20日启用政通大道与行理路交叉口等 17 处电子监控设备,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接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附件:

电子监控设备地点名称:

1.闯红灯设备

(1)政通大道与行理路交叉口:

(2)顿丘大道与南北大街交叉口;

(3)惠风路与江渎路交叉口;

(4)开州北路与 X016县道交叉口

2.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1)幸福大道原城镇派出所门口处;

(2)人民路新华书店门口处;

(3)惠风路冶都西门处。

3.卡口设备(主要是上下学时段为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设置)

(1)春晖路春晖小学段;

(2)春晖路第一初级中学段:

(3)黄河路育才学校段:

(4)黄河路第三实验小学段:

(5)江渎路晓月路小学段:

(6)江渎路明月湖小学段:

(7)惠风路第一实验小学段;

(8)启明路和义路小学段

(9)行理路诚睦小学段;

(10)将军路实验中学段。

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5日

编辑:胡真

初审:李明伟

复审:王敬涛

终审:李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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