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执行悬赏NO:2024088】悬赏1000元!长垣市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长垣市人民法院
2024-11-25 20:09:07

长垣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刘某敏与韩国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韩国玲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韩国玲,女,汉族,1967年11月10日出生,住长垣市满村镇宜邱村,身份证号:410728196711****48。

执行依据:

(2021)豫0728民初3号

执行标的:

407300元(申请执行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悬赏条件及奖励:

在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位置下落并配合法院成功采取拘留措施,或提供被执行人现准确住址,帮助法院成功采取拘留措施的,申请执行人一次性支付奖金1000元。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经法院确认线索有效并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将额外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金。

长垣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和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接收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举报联系电话:

王法官 13623730756

现场举报地点:

长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四楼接待室。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扫码关注

长垣法院

信息来源:执行局

策划:杨超

审核:张琳

编辑:郭汉雄 蔡妍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