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记者获悉,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省纪委监委选取养老社保领域小切口深入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为切实发挥案件查办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鹿邑县水利局节水办原主任罗永杰等人侵占养老保险金。2020年4月,罗永杰安排单位财务人员冯兆勤将单位代收的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职工个人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共计22.88万余元进行私分,其中罗永杰实际占有10万元,冯兆勤实际占有12.88万余元。罗永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冯兆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原股长刘凯挪用养老社保资金。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刘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其代收的本单位财政预算外人员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共计81.86万余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超过3个月未还。2024年4月,刘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规挪用资金均已补缴到位。
平舆县李屯镇卫生院农合办原主任陈依云套取医保基金。2020年至2023年,陈依云使用工作中获取的李屯镇居民参保信息及医生的账号密码,开具虚假处方套取药品,盗刷群众医保卡共计7.2万余元,其中涉及骗取国家医保资金6.4万余元。陈依云套取药品除部分自用外,还将其余药品出售牟利。陈依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郏县渣园乡朱庄村委原委员王自春长期占用群众参保资金。2011年至2021年,王自春在收取本村群众新农保参保资金过程中,长期占用未成功交到指定账户的村民参保资金共计3.86万元。2024年7月,王自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占用的村民参保资金予以收缴。
邓州市光荣院原院长董阳贪污侵占财政公益金。2017年至2021年,董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违规虚开发票,贪污侵占财政拨付用于居住环境、康复条件等方面的公益金共计86.25万元。董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卫生院采取超范围支付、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方式,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5.32万余元。2024年6月,裴城镇卫生院医保办主任高会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长王群峰、副院长张盘宇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裴城镇卫生院被郾城区医疗保障局处以医保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退回。
养老社保基金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养老、就医等切身利益,是“养老钱”“保命钱”,上述6起发生在养老社保领域的典型案例再次警示,“伸手必被捉”。严肃查处并通报养老社保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不放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释放了一贯到底深入整治养老社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
当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正处于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毫不含糊、毫不松劲地抓到位、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深入开展虚报冒领、侵占挤占养老社保基金小切口整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人社、民政、医保等职能部门,持续聚焦养老社保手续材料审核、领取资格核验和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管理使用等重要环节,着力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经办规程等内控制度,加强社保基金全流程监管,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加大查处力度,深挖细查虚报冒领、违规挪用社保基金等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发挥案件查办强大震慑作用,坚决守好养老社保基金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