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整理了这些年拍的照片和写的文字,出了一本书,名字叫《来过》。
其实,书名是几年前就想好了的。记得当时在印度的一座神庙参观,夕阳的余晖穿过神庙大殿的廊柱洒落在地面上。我漫步在这圣洁的光里,忽然间就想起这两个简单的字来。现在看来,这本书好像就是为这个名字而“生”的。
我是一名新闻摄影记者。应该说,不是我选择了摄影,而是摄影选择了我。当年从山东大学外文系毕业,新华社摄影部来学校挑人,他们选中了我,当时我还并不太会摄影。
就这样开始从事新闻摄影,我很快喜欢上了这份工作。这些年来,我去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幸成为许多重要历史事件的亲历者、见证者和记录者。我有时会真切地感到,离历史竟如此之近,甚至可以触摸到它,闻到它的气息。
1998年,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巴勒斯坦青年与以色列士兵发生了激烈冲突。上百名巴勒斯坦青年示威者,躲在马路两旁的房屋后面,向30多米外的以色列士兵投掷石块和燃烧瓶。以色列士兵则在马路中间,以几辆军用吉普车作为屏障向示威者射击。我端起相机,低下身子,一步一步往前凑。一个用围巾蒙住小半边脸的巴勒斯坦小伙子弓着腰跑到马路中间,点燃轮胎,设置路障,然后匆忙逃离,远处一位以军士兵正在举枪向他瞄准。我按下了快门,这时我们正好成三点一线的位置。耳边不时响着橡皮子弹的嗖嗖声,一颗子弹落到我脚边不远处的地方,满地打滚。
我拍摄了数百位领袖级人物,他们是世界舞台的“角儿”,我近距离地观察他们,感受他们。那年在哈瓦那国家饭店,古巴革命领袖卡斯特罗登上高处,察看50年来罕见的飓风来袭时的情况,我至今清楚记得他那坚毅果敢的神情。他当即决定前往重灾区巴拉德罗视察灾情,车队风驰电掣般消失在风雨夜幕里。
一辈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应该是幸运的。因为这份工作,多年以后,当别人说起历史上某个重大事件时,我也许可以说:“当时我就在那儿!”作为一名记者,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的生活、工作和旅行、摄影是分不开的。有人说,就人们普遍的价值取向,从两个方面可以归纳出人生追求的态势:一是人生时间的延长,即长寿;二是人生空间的拓展,即旅行。旅行可以让我们去看外面的世界,使我们增加阅历、增长见识,阔达心胸。
去看外面的世界,拍摄外面的风景,只带着相机是不够的,还要带着心。看世界、拍世界,就是感受世界。有一年我在卡萨布兰卡国际机场碰见了几位盲人老太太,她们来自日本一个旅游团。盲人怎么去旅游呢?我很快想明白了。她们是可以去听大海的,是可以用心感受异域风景的。没有了视力,更能强化心灵的敏感。这些盲人老太太用她们敏感的心,也一定能获得对外面世界的独特感受。
每到一座城市,我一定抽时间去街道上走一走,否则就像没来过一样。在我看来,判断一座城市的品位有两个基本标准:一个是静态的,就是这个城市凝固的建筑;一个是动态的,就是这个城市里时尚的姑娘。这是我每到一个城市最初的观察。用脚去踏寻,用心去思考,用相机去记录,每一次“来过”,每一段旅程,都会成为生命中历久弥新的回忆。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是时间的过客。但是,我们来过,我们有体验,有感觉。而摄影,就是感觉的一种表达方式。一个摄影者是在用镜头说话,用影像表达思想。
摄影记录历史。相对于文字,摄影更能记录一段历史的真实。人们对于一个时间乃至一个时代的记忆,往往就是一张或几张新闻照片。摄影记者定格下的那些历史瞬间,让人们凝视世界,回味历史。
摄影最重要的,是要有热爱生活的心灵和善于发现的眼睛。好照片是要让人感觉到有一种氛围在弥漫,感觉到它所传递出来的一种情绪。
人生就是一次来过。每一次旅行,每一次拍摄都是一次来过。
我喜欢拍我喜欢的照片,我来过,我还在路上……(姚大伟)